10月11日,湖北省能源局發(fā)布《關于從年度新能源建設項目清單中移除部分項目的通知》。
通知指出,為杜絕能源指標空轉、項目不落地等現象發(fā)生,省能源局組織各地對納入2021年及以前年度建設項目清單的平價項目進行了清理,將4個風光發(fā)電項目及配建的1個集中式(共享式)電化學儲能電站項目從原年度建設項目清單中移除。
其他未開工項目暫時保留建設指標,各地應組織項目單位抓緊落實前期條件,確保年底前開工建設。其中,光伏項目279MW、風電項目84MW、儲能項目50兆瓦/100兆瓦時。
來源:湖北省發(fā)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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