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經集團公司批準,國家能源集團新疆化工現(xiàn)面向集團公司系統(tǒng)內部公開招聘部分崗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簡介
國家能源集團新疆化工(簡稱新疆化工)位于烏魯木齊市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成立于2012年3月7日,廠區(qū)總占地面積約270公頃,注冊資本金74.7億元,是國家能源集團的全資子公司。公司設置6個職能部室、5個生產部室、4個生產中心和4個輔助中心。公司管理運營的68萬噸/年煤制烯烴項目于2013年開工建設,2016年項目投產,總投資約200億元。
公司主要產品是聚丙烯和聚乙烯樹脂,副產品包括:丙烷、碳四、碳五、硫磺、硫銨等,主要裝置包括:180萬噸/年甲醇合成裝置,60萬噸/年MTO裝置、60萬噸/年烯烴分離裝置、12萬噸/年C4烯烴轉化裝置、27萬噸/年低密度聚乙烯裝置、45萬噸/年聚丙烯裝置。
公司累計擁有有效專利126項(其中發(fā)明專利40項),發(fā)表核心期刊論文42篇。公司首次采用集團自主知識產權的SHMTO專利技術,2020年,由石化聯(lián)合會組織對該項科技成果鑒定,與會專家一致認為該技術“整體水平國際先進、部分技術國際領先”。通過SHMTO偶合OCU技術,目前,噸聚烯烴甲醇綜合單耗達2.69噸,處于國內領先水平。
二、招聘范圍
國家能源集團系統(tǒng)內合同制員工。
三、招聘崗位
本次系統(tǒng)內招聘共4個崗位11人。具體崗位及任職要求詳見附件。
四、應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吃苦耐勞,具有良好團隊合作精神。
2.具有符合崗位職責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和工作能力,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3.應聘人員報名須征得所在單位的同意;應聘人員須遵紀守法,無不良記錄,與原單位不存在經濟或其他糾紛。
4.新疆化工崗位原則上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5.應聘人員需滿足《國家能源集團員工招聘、調配和退出管理辦法》有關系統(tǒng)內招聘的相關要求及條件,其中:首次參加應聘的,需在原單位工作滿足一定年限,其中研究生3年、本科生4年;再次參加應聘的,需在現(xiàn)子分公司內工作滿3年。
6.存在以下親屬回避情形的,不得報名及錄用:具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不得同時在同一子分公司本部工作;不得在同一子分公司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或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不得在一方擔任企業(yè)領導職務的單位從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人事、財務工作或其下屬企業(yè)擔任主要領導職務。
7.除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當滿足崗位任職資格及條件的相關要求。
8.年齡、工作經歷、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30日。對于綜合素質特別優(yōu)秀的,其資格條件可適當放寬。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參加應聘:
1.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中,有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
2.在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的;
3.其他原因不宜參加應聘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確定人選、上報審批、結果公示、錄用入職等程序進行。
六、報名安排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10日-2024年8月1日。
2.報名方式:登陸國家能源集團人力資源招聘信息系統(tǒng)報名。
七、筆試面試
招聘筆試面試工作由新疆化工統(tǒng)籌安排,具體時間和地點將通過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請確保填寫的郵箱、手機號有效,并及時查閱相關信息。
八、有關事項
1.應聘者必須保證所提供材料真實,如有虛假,將取消應聘資格。
2.每名應聘人員僅可應聘1個崗位,請慎重選擇。如需更換崗位,須取消前次應聘崗位,再發(fā)送新的求職申請。
3.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另行通知筆試面試時間,面試時須攜帶報名提交資料的原件。
4.應聘者請注明本人有效電話、郵箱等聯(lián)系方式,并保持暢通,以方便聯(lián)系。不接受來電、來訪、信函等方式報名。新疆化工不組織應聘前培訓活動,也不以任何形式向應聘人員收取報名、培訓等費用。
5.不承諾解決家屬安置問題。
附件1:
國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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